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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廊坊)2008年秋季钓具展销订货会
参展须知
请务必仔细阅读,它将帮助您详细了解参展流程及每个参展环节的具体要求,为 您节省时间,节省费用,减少麻烦。
<{#imeinline} class="unnamed11"> 一、参展须知 (一)参展要求
- 本届展销会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备案。为规范钓具展销会秩序,要求参展企业须持当地工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展。拒绝无营业执照的企业参会。维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
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参展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中有关规定展销商品。禁止销售三无产品。禁止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取消展销资格。
- 展销商品如带注册商标,请持商标注册登记复印件或商标使用授权书。
- 代理国外品牌,需持有外方委托书。
(二)日程安排
(1)布展时间(参展企业按照布展时间先到报到处办理缴费、办证等手续后再进馆布展)
1、普通展位(标确认)及室外展位2008年7月8日8:00 18:00
2、特装、标改展位2008年7月7日至8日8:00-18:00
(2)报到时间:2008年7月7日至8日8:00-18:00
(3)展销时间:2008年7月9至11日8:00-17:30(7月11日到14:00)
(4)采购订货:2008年7月9至11日8:30-17:30(7月11日到14:00)
(5)撤展时间:2008年7月11日14:00-18:00
(三)布展要求
1、特装(室内标准展位从装修角度分为:特装、标改、标确认)
特装指包租光地自行设计、施工搭建的展位。包租光地不含展具、桌椅、射灯、电源等。特装展位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设计、施工。
(1)特装须提前审批
为保证顺利进馆布展,请务必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展位设计图(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展位施工设计平面图、效果图、布线图及配电图;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展位材料防火性文字说明),一式两份寄致廊坊国际展览中心进行初审。再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在收到参展企业申报的展位设计图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要做出修改的部分。对审批合格的企业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与会报到时在大会服务处领取《施工证》。对于施工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展馆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企业自负。凡未经展馆方批准的特装方案,展馆方有权拒绝进馆施工。
切忌报到时现场临时审批。临时审批如果设计等方面不符合展馆方要求,临时更改会给您带来经济损失(临时审批展馆方收双倍的的施工管理费),同时也给展馆方带来因展位反复拆装而造成经济损失。
附《特装申请表》
审批单位:廊坊国际展览中心
地址 :廊坊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国际展馆A馆202室
邮编 :065001
联系人:温清
电话:0316-6078510转610
邮箱:wenqing6681@sohu.com
(2)凭《施工证》进馆布展
办理报到手续后,持盖有主办单位财务章的《2008年秋季会收费统计表》到廊坊国际展览中心大会服务处领取《施工证》并缴纳施工管理费和办证费(有关收费详情见《廊坊国际展览中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凭展馆方核发的《施工证》进馆布展。布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7月7日《参展证》无效,7月8日进馆凭《施工证》、《参展证》均可)。
(3)遵守规定,安全施工
为确保展品安全,不提倡超时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超时施工时,按展馆有关定缴纳超时费。有关收费详见《廊坊国际展览中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展馆的各项规定和有关安全消防条例。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责任由参展企业及施工单位共同负责。
(4)特装展位限高5米
特装展位限高5米,不能超出。特装展位任何装饰、搭建物不能超出包租展位面积。
(5)谨防货品丢失
特装期间,由于施工单位众多,人员混杂,各布展企业要有专人看管展位的货品,谨防丢失。
2、标改
指在标准展位基础上自行设计改装的展位。展位内提供一桌,两椅,两个射灯和一个电源插座
(1)具体布展、进馆时间及要求与特装展位要求相同
(2)不能私自拆卸展板、楣板、展架。展位搭建按审批合格的方案施工,不能擅自变更。原展具如有损坏按展具实价赔偿。
(3)展位中的电源插座根据本企业自报方案预留。电源插座只能用于电视、电脑、DVD、手机充电等,为了确保展位用电安全,标改展位内提供的插座严禁接驳任何照明设施(含灯箱)、加热设施。参展企业需要额外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租赁,自备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现场大会服务处申请接驳,并由大会服务处指定工作人员单独布线。其它额外用电,须向大会服务处申请有偿用电。电源插座超载使用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现将重罚。一旦发生灾害,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3、标确认
标确认指标准展位不做任何改装的展位。
(1)参展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后,持有加盖主办单位财务章的《2008年秋季会收费统计表》及凭主办单位核发的《参展证》进馆布展。具体布展时间为7月8日。
(2)各标准展位内布置均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设计、布展。所有布展用品均应事先作好。图片、灯箱、图板、司徽、厂标和可悬挂物品一律不准使用铁钉。不得损坏展具及展览场地的公用设施。不准使用不干胶在标准展板上粘贴。可使用挂钩、网片。
(3)标准展架不得擅自加高,各单位展位设计不能遮挡相邻展位。不能占用通道、公共用地。不得压、堵或损坏消防设施。
(4)标准展位内只能摆放少量样品,大宗货物请寄存在仓库内。
(5)2个以上(含2个)标准展位按展馆贯例拆除展位之间隔板,通开搭建。如有特殊要求,请在2008年6月25日前与主办单位确认并提供相关示意图。如果超出规定时间或在布展时再要求拆改,展馆方将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有关收费详见《廊坊国际展览中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6)标准展位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电视、电脑、DVD、手机充电等,为了确保展位用电安全,标准展位内提供的插座严禁接驳任何照明设施(含灯箱)、加热设施。参展企业需要额外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租赁,自备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现场大会服务处申请接驳,并由大会服务处指定工作人员单独布线。其它额外用电,须向大会服务处申请有偿用电。电源插座超载使用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现将重罚。一旦发生灾害,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注:标改、标确认展位中的每个展位标准配置为1桌、2椅、2盏射灯和一个电源插座。展商如需要其它物品(如桌、椅等),请到展会指定物品租赁处办理相关手续租用,严禁私拿其它展位桌椅,一经发现如有私拿现象,必将重罚。
4、室外展棚布展
(1)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节省报到时间,避免报到时人多拥挤,全额交款的单位不用办理报到手续,可凭主办单位发的《2008年秋季会展位安排确认书》。直接进入展位布展。具体布展时间7月8日。
2、室外展位以外的空地、通道不得随意占用。展位内不得堆放太多的货物。
3、由于仓库存货量有限,请将货物存放在自带的车辆上。仓库优先为馆内的参展单位提供仓储服务,敬请谅解。
4、于室外展位是开放性的,展位里的物品需自行看管,严防丢失。丢失责任自负。
5、室外展位不能擅自拆除展架,擅自拆除将罚款。如有特殊要求,请于2008年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与会务组联系。如展会期间现场拆除要加收手续费。6、
为了安全防火,室外展位严禁接电,更不能使用明火。一经发现重罚。
7、展会的安全举办关系到每个参展企业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室内、室外展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明火。吸烟的人请到指定的吸烟区域,违者罚款。
(四)展销要求
2008年7月9日至11日为展销期。
1、展销期间每天早8:00-8:30为参展单位进馆整理清点展品时间。为防止物品丢失,务必安排人员按时到位。由于人员没有按时到位而发生货物丢失,责任自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位请及时通知会务组。会务组联系电话:0316-6078513
2、每日闭馆时从17:30开始清馆,每个展位要等到保安人员清到本展位后方可离开。提前离开,货物丢失,责任自负。各参展企业要将小件物品装箱收藏。
3、严禁转售展位,严格禁止销售与钓具无关的商品。一经发现,清出展场。
4、禁止销售假冒产品,一经发现,全部没收,立即取消展销资格。
5、参展企业所有物品摆放不能超出租赁展位面积。
6、搞促销活动不能影响到相邻展位。
7、展品的出馆和撤展
(1)出馆
为防止布展单位展品丢失,布展期间所有展品、展具按照展馆方规定一律只能进馆,不能出馆。各布展单位提前做好物品进馆计划,除放在展位内少量样品外,大宗物品不要带入馆内,更不应将展位当做仓库使用。展品、展具因故必需出馆的,须到会务组办理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2008年秋季会展样品出馆放行单》,方可出馆。
(2)撤展
各参展单位要严格遵守撤展时间,不得任意提前或推迟。撤展时,请注意爱护展馆设施,不得损坏公共展架、展板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展销会场地安排说明
本届展销会安排在河北省廊坊国际展览中心。分室内展区和室外展区。室内展区安排在国际A馆、国际B馆、国际C馆。室外展区安排在展览中心院内。分为展棚A区、B区、C区。
附:
(1)廊坊国际展览中心展场示意图
(2)廊坊国际展览中心A、B、C馆展位示意图
(3)室外展棚A区、B区、C区示意图
(六)展位配置说明
(一)馆内标准展位
指用标准材料统一装搭并统一配置展具的展位。包括:
展板:标准展位使用白色铝合金展架及双面白色展板。每块展板净尺寸248cm×95cm。
楣板:尺寸高20cm长293cm。贴有参展企业名称(最多12个汉字)及展位号。
家具:每个标准展位提供洽谈桌一张,折叠椅两把。
电源:每个标准展位内提供1.5A、220V插座一个。
照明:每标准展位提供两支射灯。
标准展位规格:
1、A馆、C馆展位规格2M×3M,即6平方米,由7块展板组成三面墙一面开口(两面开口展位为5块展板)。
2、B馆展位规格3M×3M,即9平方米,由9块展板组成三面墙一面开口(两面开口展位为6块板)B馆少量展位规格为2M×3M,B馆展位示意图中有注明。
(二) 馆内光地
4个以上的展位可申请光地。光地不含展架、展板、楣板、桌椅、射灯、电源插座。如有需求,需要在会前向馆方提前申请,并自付相关费用。
(三)室外展位
1、展棚
展棚规格2.5m×3m(开口为3m),棚高2.10m。棚布为PVC材料,可遮阳、避雨、阻燃。展棚内不提供其它设施,参展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自带。
<{#imeinline} class="unnamed11">二、会务服务
(一)餐饮
展会期间,每天中午在展馆内外设有多处快餐售卖点,向参展人员供应高、中、低档快餐。餐费自理。
(二)宾馆住宿
1、展会期间有多家招待所、旅馆现场办公,为没有提前预订宾馆的单位提供现场服务。
2、组委会为参展企业预订的宾馆:
(1)宾馆名称:
中棉培训中心 (0316-6077198)
东方大学城培训中心 (0316-7916999)
廊坊政府招待处(廊坊迎宾馆)(0316-2012968)
清华科技园(廊坊)国际会议中心(0316-2224686)
廊坊国际展览中心宾馆(0316-6078291)
东方御林宾馆(0316-6058633)
中太宾馆(0316-2205888)
如家酒店连锁(0316-2088989)
(2)住宿天数:3天
(3)住宿时间:2008年7月8日至11日12点以前退房
(4)住宿费含早餐(按床位数量提供), 如家酒店不含早餐。东方大学城套间提供双早。
(5)每日早晚班车(免费)接送时间:
2008年7月8日18:00(会展中心院内发车)
2008年7月9日至10日 7:30宾馆发车,18:00会展中心院内发车
2008年7月11日7:30宾馆发车
(6)预订宾馆的企业如有提前或延后住宿时间的,有关费用直接与所住宾馆结算。主办单位代收住宿费不含此费用。宾馆收费标准应与预订标准一致,如果高出预订标准请与会务组联系。联系电话:0316-6078513
(7)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宾馆及当地公安局有关规定。按宾馆要求,每个房间按照床位数量安排人员住宿,不能超员。宾馆有权清理超住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附:《参展企业住宿酒店分布图》
(三)仓储
展会期间为在馆内参展的单位提供有偿仓储服务。仓储地点:室外蓝球场。
1、收费标准:每平米40元/(会期)、2平方米起租
2、仓储时间:2008年7月7日-11日7:00-18:00
3、原则上不为室外展棚、地摊提供仓储服务。
4、为防止丢失,不能整存零取,要求整存整取(整箱以上存取)。
(四)停车
1、主办单位于会前向参展企业邮发《车证》。
2、为确保展场内交通通畅,所有车辆须严格按照指定行车路线,凭《车证》进入展场停车、卸货 进入展场须交押驾驶执照或行驶证。
3、卸货后车辆要及时离开展场,展场内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过1小时每车每小时收费10元。
(五)物流
在每届季会上,出现了几宗较大金额的货运诈骗案,他们做案手法是到展位上以低价收货,因此有些企业受骗上当。在此特别提醒一定要到组委会指定的物流公司托运货物。为了确保货物托运安全,请各企业在办理托运手续时一定要向物流单位索要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发货凭证。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保险。具体物流单位及收货地点标注在廊坊会展中心展区示意图上。
(六)预订返程车、机票展会期间为参展单位提供预订返程车、机票服务。
机票、火车票预订处:会展中心(大厦)一楼大厅(见展区示意图)
(七)展销会宣传资料
本届展销会继续编辑出版《会刊》。向参展企业及采购商免费发放。《会刊》中有以下内容:1、刊登所有参展企业展位安排情况,2、行业内部知名人士对钓具市场的分析;3、知名企业、知名产品及新产品介绍;4、有关08年秋季展会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八)会务联系
电话:010-62071529传真:010-82259813
电子邮箱: admin@bihaifishing-tackle.com
碧海网址:WWW.碧海钓具.中国
(九)汇款方式
1、银行
北京工商行新街口支行德外分理处
户名:北京碧海钓具公司
帐号:0200001309066117886
2、邮局
北京碧海钓具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9号
邮编: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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