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會保險機構代繳,上海正規單位社保繳費,上海人才派遣
服務關鍵詞:駿伯人力集團,中國唯一30省直營網點,22年行業經驗,中國最早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機構,自主研發ERP系統+數字化客戶平臺,多次受邀參與國家及行業相關立法工作(如:工資立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延遲退休等),榮獲:國家5A人力資源機構,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機構。提供“一地簽約、全國通行”的屬地化用工管理服務。
不在公司內部受傷算工傷嗎?
小齊是一家房產中介的銷售,節假日期間受主管指派在某路口發傳單進行宣傳時,因交通事故受傷。交通事故經認定,小齊并無責任。他能被認定工傷嗎?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傷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上傷害的。”
對于銷售人員而言,由于其工作性質決定了其工作時間、地點并不固定。案例中,小齊受傷地點雖不在公司內部,受傷時間也是法定節假日,但是他是受主管指派進行工作受到傷害,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此應該認定為工傷。
外地開會受傷算工傷嗎?
蕭女士是某信息技術公司的財務,最近由于工作需要到外地參加會議,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傷,造成多處骨折。她能被認定工傷嗎?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5)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根據最高院相關規定,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開會期間,社保行政部門認定為“因公外出期間”,法院應予支持工傷認定。因此,蕭女士滿足認定工傷條件。
上下班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水電工陸師傅平時騎電瓶車上下班,下班后與另一輛電瓶車發生碰撞受傷。事后交警認定陸師傅負主要事故責任。他能被認定工傷嗎?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就是說,這種情況要被認定工傷要滿足三個條件,分別是:1、在上下班途中;2、受傷原因是交通事故;3、本人承擔非主要責任。
由此來看,陸師傅雖然滿足了前兩個條件,但卻因為負有主要責任,不能認定為工傷。
關于駿伯:
駿伯人力集團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中國唯一直屬分公司覆蓋全國30省的專業人力資源機構;作為中國最早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擁有22年行業經驗。我司自主研發ERP系統和數字化客戶平臺,通過信息化系統實現對HR工作的專業管理,大大提升服務效率,確保各項工作的準確率,為客戶的服務質量提供專業的平臺支持;客戶在平臺申報社保公積金工資的增減變動,同時通過平臺隨時查詢增減申報結果及員工的各項數據,獲取詳細的服務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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